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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北部新城东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方案》的批前公告
2022-08-02 11:37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为进一步提升北部新城东部区域环境品质,满足城市新中心发展需求,拟对北部新城东部区域交通组织,局部地块进行控规维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天府大道: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通过立体交通,优化滨江大道和东坡大道两个节点交通组织。

二、文定街:通过景观拱桥上跨中央公园。

三、科工园三路:取消科工园三路横穿中央公园路段。

四、支路调整:取消中央公园周边5条支路,同时公园东南侧商业地块旁的支路向东移。

五、ND-d-10、ND-d-15地块:地块西侧支路移动至地块东侧后,两块商业用地合并为一个地块ND-d-10。在维持面积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地块形状进行优化调整,强化地块亲绿、亲水性,提升地块价值。

六、ND-a-1、ND-a-3及ND-a-4地块:为满足西侧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服务需求,将公园绿地、停车场用地和加油加气站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选取天府大道以北的地块进行调补。

七、NE-d-12地块:将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B)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旅馆用地(B14),兼容比例≤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维护方案主要内容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31日,共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城市新中心建设发展委员会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城市新中心建设发展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意见受理:眉山市城市新中心建设发展委员会

联系电话:028-384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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