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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城区F2-04-0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后公告
2021-12-24 16:58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老城区F2-04-0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已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成果进行公告。

本次调整地块F2-04-05位于眉山市老城区片区,面积12.92亩。本次调整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文化设施用地(A2)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地块控制指标一并调整。规划调整后提高了用地效率,完善了城市配套,进一步提高了片区教育设施供给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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