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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批准实施《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部区块地块用地性质暨详规指标论证报告》的公告
2021-05-25 15:13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部区块地块用地性质暨详规指标论证报告》已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批后成果进行公布。本次调整主要涉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部区块三个地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后1号、2号和3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1

33128

行政办公用地

2.5

30%

35%

60m

2

54566

商业用地

2.5

50%

15%

80m

3

58047

商业用地

2.5

50%

15%

80m


原规划图(调整前).jpg
规划图(调整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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