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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市东坡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后公告 |
2021-05-2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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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调整论证报告》已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成果进行公布。 本次调整论证调整的地块B2-4-2位于东坡湖片区,松江北路以北、滨江大道以西。本次调整将原控规B2-4-2地块中16667 ㎡由二类住宅用地(R21)调整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相应指标一并调整。调整后保障了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完善了区域功能配套。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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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调整论证.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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