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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后公告
2021-05-25 14:56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已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成果进行公布。

本次调整论证调整的地块位于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共5个地块,编号分别为Ⅳ-B-03-1(a)、Ⅱ-A-02-2、Ⅱ-A-05-2、Ⅲ-B-07-1、Ⅲ-B-08-1。本次调整将原控规-B-03-1(a)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原控规-A-02-2、-A-05-2地块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仓储物流用地(W)原控规-B-07-1、-B-08-1地块由仓储物流用地(W)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相应指标一并调整。调整有利于保障园区产业发展空间,促进物流功能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4日

 

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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