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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批准实施《市政中心片区B2-3-3地块用地调整论证报告》的公告
2020-11-10 17:08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市政中心片区B2-3-3地块用地调整论证报告》已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批后成果进行公布。

市政中心片区地块B2-3-3块位于岷江大道中段与文忠街交叉口东北角。北面紧邻加油加气站,东面为防护绿地,总面积4700m27.05亩),用地性质由服务设施用地(R22)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A1)。

调整后B2-3-3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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