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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版)补充规定》的批前公示 |
2020-03-1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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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版)补充规定》于2020年2月20日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次会议原则通过,现已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技术规定补充规定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5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市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科 电 话:028--38195962 附:《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版)补充规定》公示稿 |
【补充规定 公示稿3.17-3.25.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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