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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东坡岛C03-05地块用地调整论证报告》批前公示的公告
2020-02-25 11:41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将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东坡岛南部,紧邻滨江大道,总面积4699m2(约7.05亩),规划为消防用地。

二、调整原因

1.原规划消防用地C03-05地块位置偏远,可达性差。地块位于东坡岛消防责任区域边缘,对外交通不便,难以满足责任区域消防需求。为满足消防规范,拟对消防站选址进行调整。

2.东坡岛片区配套设施不足,缺少全民健身活动空间。目前东坡岛绿地充足,但缺乏专用健身活动空间,难以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有必要在该片区布局体育训练用地,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三、论证情况

(一)论证分析

1.原规划消防用地C03-05地块位于东坡岛南端,处于消防责任区边缘,最远战勤距离为2.8公里,不利于战勤保障。用地仅东临一条18米南北向城市次干道。且东西向没有直接交通,战勤保障能力受限。所以该地块不适宜规划为消防用地,应当调整到消防责任区域内更适宜地块。(意向选址为东坡岛中部A08-02地块内,用地规模及用地指标与原规划消防用地一致。)

2.随着城市水系规划的实施和汤坝航电枢纽工程20209月蓄水后,“内湖外江”的水域优势即将呈现。若能合理利用水面,可满足群众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需要,也可用于举办水上运动训练和赛事,丰富我市群众生活,提升城市活力。C03-05地块距东坡湖、岷江均约100米,是能够同时利用“内湖”和“外江”优势的最佳联结点。

3.C03-05地块用地性质由消防用地(U31)调整为体育设施用地(A42后,既能优化东坡岛消防用地选址,又增加了全民健身活动空间,弥补了片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不足。

(二)论证结论

调整后消防用地布局更合理,更利于战勤保障。全民健身设施空间布局更科学,更能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

此次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202047日前,以实名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科反映,联系电话:38168190。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眉山自然资源局

2020225


调整前后消防站用地位置

调整后体育设施用地位置








附件:用地位置示意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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