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公布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的公告 |
|
发布时间:2019-01-28
|
|
为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延续历史文脉,彰显地域特色,展现城市风貌,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我市第二批14处历史建筑(名单附后),根据《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布。请有关单位按照《眉山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共同做好我市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工作。 附件:眉山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1月21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