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宏鑫外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在一环南路南侧建设南湖别院C区项目,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和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联席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2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市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科
电 话:028--38195962
附:南湖别院C区项目总平图及鸟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