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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市水利局
 索 引 号 01542528x/2020-00004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4-10-17
 体裁分类 其他  基础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服务对象 其他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4年10月修订)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水利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公开内容参见《眉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取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www.ms.gov.cn。除网上公开外,还将采用信息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目录编排体系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眉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眉山市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21号(邮政编码620010);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8-38166000。

(二)提出申请

1.提出申请。申请公开信息需要填写《眉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眉山市水利局办公室领取,也可在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2.申请方式。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网址为:http://www.ms.gov.cn;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寄至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21号眉山市水利局办公室收,邮编620010;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眉山市水利局办公室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市水利局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件不完备的,将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予以登记。

3.答复

自申请接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眉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答复时限内。

(四)收费

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眉山市水利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眉山市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8—33090439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

四川省水利厅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

邮   编:610017

东坡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73号

邮编:620020

【眉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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