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gkpt/gknbnr.jsp

  •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科技局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广旅局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医疗保障局
    •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其他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规划信息
    • 统计信息
    • 行政许可/服务事项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预算/决算
    • 收费项目
    • 政府采购
    • 重大项目
    • 重大民生信息
      • 教育信息
      • 乡村振兴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障
      • 稳岗就业
      • 应急管理
      • 生态环境
      • 公共卫生
      • 食品药品
      • 产品质量
      • 养老服务
    • 招考录用
    • 其他法定信息
      • 重点领域
      • 五公开
      • 审计结果公开
      • 权责清单
      • 建议提案
      • 政府工作报告
      •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11-2021
  • 市 政 府 公  报
  • 依申请 公 开
  • 国家、省和县区平台链接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市政府 公  报
  •  依申请 公 开
  • 国家、省和县区平台链接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正文

眉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市审计局
 索 引 号 015425239/2020-00013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4-10-17
 体裁分类 其他  基础分类 公示公告
 服务对象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4年10月修订)

为扎实有效地做好审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眉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 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1.市审计局领导及分工,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2.市审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4.审计结果公告;

5.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6.财政预决算信息;

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和审计业务。

(二)公开形式。

市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眉山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部分主动公开信息必要时将通过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发布。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除市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审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当面等方式提出。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证件名称及号码、电话及通讯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申请信息与个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用途相关的说明;获取信息的方式及提供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为方便填写上述要件,提高工作效率,市审计局编制了《眉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建议向市审计局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申请信息的内容事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向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书面或电话索取,还可以在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领取。

向市审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资料发送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电子信箱ssjj@ms.gov.cn。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申请的,应当以电话形式确认邮件发送成功,电话确认当天视为正式受理生效日期。

2.邮寄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资料,可采取邮寄方式发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市审计局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资料提出申请。

(三)受理机构。

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6号。邮政编码:62002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28-38168838。

电子邮箱:ssjj@ms.gov.cn

(四)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书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正式受理。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

(五)收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市审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 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眉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眉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