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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6年中高考期间对“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6-02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为维护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及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期间我考点及其周边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对无人机等“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并加强相关区域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制对象

临时管制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实施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活动和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放飞行为。

二、临时管时间及区域

(一)高考期间

1.管制时间:2026年6月69时至6月9日20时。  

2.管制区域:眉山市全市高考考点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具体考点见附表。

(二)中考期间  

1.管制时间:2026年6月119时至6月14日14时。  

2.管制区域:眉山市全市中考点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具体考点见附表。

三、法律后果及管制措施  

临时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在此期间违反本通告规定操控“低慢小”飞行器的,公安机关将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迫使降落,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眉山中考、高考考点


眉山市公安局        

2026年6月2日        


  
附件【眉山中考、高考考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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