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及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期间我市考点及其周边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对无人机等“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制,并加强相关区域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制对象
临时管制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实施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活动和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放飞行为。
二、临时管制时间及区域
(一)高考期间
1.管制时间:2026年6月6日9时至6月9日20时。
2.管制区域:眉山市全市高考考点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具体考点见附表。
(二)中考期间
1.管制时间:2026年6月11日9时至6月14日14时。
2.管制区域:眉山市全市中考考点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具体考点见附表。
三、法律后果及管制措施
临时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在此期间违反本通告规定操控“低慢小”飞行器的,公安机关将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迫使降落,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眉山中考、高考考点
眉山市公安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