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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眉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参加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安排,我市正在制定《眉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按照《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采取听证会形式,对《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涉及面较广、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听证。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特向全市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行听证会时间

2026年5月12日(星期)上午9:30。

二、举行听证会地点

眉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417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为18—65周岁,眉山市街道办事处、社区熟悉历史文化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刑事犯罪记录、受治安拘留处罚、被开除公职、偷税、漏税等);

(三)热心城市建设、关注民众呼声,对历史文化保护有一定认知,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

(四)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征集参会人员数量

街道办事处代表5人、居民代表和社区干部代表各2人。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2026年5月6日18时前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于到眉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进行现场报名,也可将相关证件和材料通过网络发送联系人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确认为听证代表,届时凭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参加听证会。

六、联系地址和方式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71号主楼201,联系人:宋文林,联系电话:13808164739,邮箱:625446209@qq.com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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