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淑娈(信用编号:BH030935):
我局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发现你的诚信档案存在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作出失信记分决定。因你登记的信息不实,经电话、住址和办公地址等核实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我局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你如下权利: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对我局处理有异议,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未按期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失信记分事先告知函(冯淑娈)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4日
附件:
告知函
冯淑娈(信用编号:BH030935):
你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基本情况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予以失信记分3分,相关失信记分情况将记入你的诚信档案。
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未按期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陈海东; 联系电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620010)
邮 箱:405226772@qq.com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