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正文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向冯淑娈送达失信记分告知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冯淑娈(信用编号:BH030935):

我局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发现你的诚信档案存在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作出失信记分决定。因你登记的信息不实,经电话、住址和办公地址等核实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我局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你如下权利: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对我局处理有异议,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未按期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失信记分事先告知函(冯淑娈)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4日



附件:

告知函


冯淑娈(信用编号:BH030935):

你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基本情况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予以失信记分3分,相关失信记分情况将记入你的诚信档案。

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未按期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陈海东; 联系电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620010)

邮 箱:405226772@qq.com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6日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