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28-33090865;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大道南一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8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汪洋镇网格化监管存在盲区,2021年以来,当地居民肖某违规将废矿物油及含油渣土等危险废物,堆存在该镇荒地上,但属地网格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从未发现相关问题。 |
整改实施主体 |
仁寿县 |
整改目标 |
强化汪洋镇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持续打击涉危废环境违法行为。 |
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6月,安全转移涉案危险废物和受污染土壤。 2.2024年8月,完成现场生态修复。 3.2025年1月底前,专题开展网格员培训,提升基层网格员发现问题能力。 4.2025年6月底前,完成危险废物和受污染土壤处置。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2024年5月14日—2024年6月3日,现场危废已转运完毕。 2.2024年6月10日,已完成土壤换填,并复绿复植,修复河道堡坎。 3.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培训会,以肖某案为例,要求大家以案为鉴,加强举一反三。 4.危废和受污染土壤于2025年5月规范处置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