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受理眉山天府新区安和脑科医院执业登记
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现对受理眉山天府新区安和脑科医院申请执业登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眉山天府新区安和脑科医院有限公司;
二、拟申请登记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精神病医院;
三、拟申请登记医疗机构名称:眉山天府新区安和脑科医院;
四、拟申请登记医疗机构选址: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天宫村三组186号 ;
五、拟申请登记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拟申请登记医疗机构床位:180张;
七、拟申请登记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八、拟申请登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精神科、内科、医学影像科(X射线诊断专业[协议]、心电诊断专业)、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
以上内容同步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政法科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28-38169878,邮箱:917288324@qq.com。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