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
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28-33090825;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一号投资促进大厦五楼。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四川拓普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化工项目,违规从事重金属提纯、合成等化工生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眉山“中国泡菜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高盐水技改项目未批先建。 |
整改实施主体 |
东坡区 |
整改目标 |
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善项目手续办理,稳定运行园区高盐水技改项目,达标排放。 |
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9月,已针对高盐废水水质特性,进一步完善工艺,实现眉山泡菜城园区高盐水技改项目正常稳定运行。 2.2025年2月底前,完成眉山“中国泡菜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高盐水技改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2024年7月,四川拓普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2025年1月底前,完成该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调查;2025年6月底前,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完成该公司关停。 4.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针对高盐废水水质特性进一步完善工艺,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工序前段新增高盐水处理工序,增加气浮、滤、PTFE与超滤、电渗析浓缩、纳滤、整合树脂软化、双极膜等设备,该高盐水技改项目已于2024年8月正常稳定运行。 2.市生态环境局对眉山“中国泡菜城”第二污水处理厂(眉山汇宇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高盐水技改项目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公司违法行为属实。鉴于该公司实际仅需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属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已于2024年10月18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月21日对该公司的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3. 2024年7月,四川拓普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尚义镇已对四川拓普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证照,尚义镇、东坡区经信和科技局已对四川拓普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硫化工序设备实施查封并采取断电措施。2025年6月24日,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已完成搬迁。 4. 经信、生态部门以及属地园区、乡镇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工业企业指导帮扶和日常监管,重点排查企业手续完善情况以及污染治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