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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发布时间:2025-12-16 来源:眉山天府新区 [字号: ]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42511号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511403111204GB00017F000701

40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武阳村6、7社天府恒大文化旅游城一期 30 幢1单元19层4号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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