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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眉山市第三水厂(一、二期)运行评估考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8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2015〕886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发展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局、市卫生健康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考核评估小组对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运行管理的眉山第三水厂(一、二期)从基础管理、原水安全、水质管理、水厂运行与管理、管网与运行与管理、二次供水管理、安全管理以及供水服务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评估考核(得分97分),符合运行考核要求。我局拟同意眉山第三水厂(一、二期)上报申办运行合格证现将评估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电话:028-38172306


 

  
附件【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水厂(一、二期)运行评估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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