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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7 来源:眉山天府新区 [字号: ] 打印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1

周大文

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五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四川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川卫规〔2025〕3号)

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28元、罚款20000元整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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