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1
周大文
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五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四川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川卫规〔2025〕3号)
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28元、罚款20000元整
2025年11月19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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