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5〕8号)和《眉山市2025—2030年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方案》(眉山市总河长令第6号)相关要求,眉山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对6条(段)幸福河湖进行了评定。经县级自评、市级核查评定,拟同意将锦江彭山区段(含眉山天府新区段)、岷江东坡区段、仁寿县宝马河、思濛河青神县段等4条(段)河流纳入市级幸福河湖名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8日
联系电话:028-38175736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21号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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