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28-33090825;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一号投资促进大厦五楼。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推进缓慢,出水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等指标时有超标。 |
整改实施主体 |
彭山区 |
整改目标 |
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做到实时在线监测,保证出水稳定达标。 |
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6月,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 2.2024年9月,进一步加强出水水质监管,已将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接入智慧园区平台,实现实时在线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情况及时处置。 3.2025年3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验收。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6月,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建设并通过项目预验收。 2.2024年9月,已将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接入智慧园区平台,实现实时在线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情况可及时处置。目前出水稳定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 3.2025年1月,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并正式通过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