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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8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五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19日至1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28-33090825;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一号投资促进大厦五楼。

 

附件: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1118

附件

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推进缓慢,出水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等指标时有超标。

整改实施主体

彭山区

整改目标

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做到实时在线监测,保证出水稳定达标。

整改时限

2025年6

整改措施

1.2024年6月,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

2.2024年9月,进一步加强出水水质监管,已将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接入智慧园区平台,实现实时在线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情况及时处置。

3.2025年3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验收。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2024年6月,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建设并通过项目预验收。

2.2024年9月,已将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接入智慧园区平台,实现实时在线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情况可及时处置。目前出水稳定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

3.2025年1月,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并正式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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