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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姜晓莉、孙正鹏、王英、杨治华)
发布时间:2025-11-14 来源:眉山天府新区 [字号: ]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30514号

姜晓莉、孙正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抵押

511421139207GB00706F00180027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寨子北路1号(龙光·天府玖誉府)1幢1单元6层3号

 

  02


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30526号


王英、杨治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抵押

511421139207GB00706F00020027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寨子北路1号(龙光·天府玖誉府)2幢2单元4层
1号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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