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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比选确定眉山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咨询服务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3 来源:市科技局 [字号: ] 打印

为科学谋划我市“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发展蓝图,明确未来五年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按照相关规定,我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规划编制咨询服务商,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眉山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

二、项目内容

(一)发展现状。主要包括“十四五”期间我市科技创新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新时期所面临的重大机遇与挑战。

(二)发展举措。主要包括“十五五”期间我市科技创新总体思路与目标,核心部署与发展布局,以及发展具体举措和发展保障。

为提高编制工作的科学性与前瞻性,更加符合我市科技创新实际,规划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后组织评审验收。

三、项目时间

2026131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经费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人民币(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方式

按要求向眉山市科技局提交报名材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材料的相应情况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该项目服务商

六、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5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报名服务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服务商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格式自拟),其中正本一份(每项材料需加盖鲜章),副本两份(可为正本复印件):

(一)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

(六)按照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单位业绩情况、实施方案报价等

请参选单位在202511101800时(北京时间)前将相关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邮寄)眉山市科技局610室(眉州大道西三段121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邮寄件以寄出时间为准)。比选文件概不退回

比选评审时间、地点

比选将于20251111在眉山市科技局会议室进行比选。

、联系方式

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8-38168880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1216


附件1.综合评分办法

      2.选报名表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113日     



  
附件【附件1、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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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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