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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 打印

据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自9月起开展全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期间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259月至202512月。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司法行政部门

眉山市司法局

电话:028-38186105

邮箱:meishanlvxie@163.com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彭山路与富牛大道交汇处东南角眉山市司法局办公大楼402

眉山天府新区司法局

电话:028-36068530

邮箱:837565749@qq.com

地址:仁寿县视高街道河心街125

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

电话:028-38568170

邮箱:1714854479@qq.com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定州东路63

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电话:028-37623159

邮箱:306458208@qq.com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309办公室

仁寿县司法局

电话:028-36215148

邮箱:731328182@qq.com

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仁济路288

洪雅县司法局

电话:028-38870758

邮箱:hyxsfj37403458@163.com

地址:洪雅县西苑西街6号洪雅县司法局

丹棱县司法局

电话:028-37203148

邮箱:12028147@qq.com

投诉地址:丹棱县丹名路52号(端淑小学斜对面)县综治中心

青神县司法局

电话:028-38816729

邮箱:42482882@qq.com

地址:青神县东街109号青神县司法局

(二)公安部门

若有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可以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市场监管部门

若有市场经营主体违法线索,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

四、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三)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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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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