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28-38119693;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投资促进大厦附楼。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2024年1月至5月期间,高空瞭望系统发现彭山区秸秆焚烧火点138个,其中只有7个在半小时内及时处置,及时处置率仅5%。 |
整改实施主体 |
彭山区 |
整改目标 |
全面提升秸秆焚烧处置效率,切实有效减少秸秆焚烧现象。 |
整改时限 |
2025年1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9月,已对及时处置率低、火情数量多的镇(街道)进行约谈。 2.2025年1月底前,出台印发彭山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健全处置机制、明确责任任务,严格落实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双负责制”,及时处置火点;加强巡查检查,分片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9月26日,区委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会议,对全区6个镇(街道)秸秆焚烧处置不及时问题进行约谈。 2.已制定《彭山区2025年春季秸秆焚烧管控方案》《彭山区秸秆焚烧分组巡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健全处置机制、明确责任任务,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处置火点。2025年1—5月,彭山区高空瞭望系统发现疑似火点同比减少75.2%,及时处置率同比增加64.4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