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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6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四川博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50万吨机械、电力设施设备配件生产项目于2024年4月18日开工,2025年6月30日完工。该公司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4520.00元,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要求,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联系人:代老师,电话:028-38165056,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

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请及时反映,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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