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28-33090825;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一号投资促进大厦五楼。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青神经开区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过程中,弱化污水处理、原料堆场等环节臭气治理措施,针对群众投诉长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2022年以来收到群众多次投诉。 |
整改实施主体 |
青神县 |
整改目标 |
强化环保措施,针对异味(噪声)长期投诉问题,编制整改方案,并按期推进整改。 |
整改时限 |
2025年4月 |
整改措施 |
1.2025年1月底前,编制环境影响现状分析报告;2025年3月底前,根据分析报告结论,补强环保治理设施。 2.2025年1月底前,编制异味整改分析报告(含噪声),明确管理、工程技术措施,并完成整改。 3.2025年1月底前,完成包括锅炉并汽排气噪声、冷却塔风机噪声、空压站噪声等共12项噪声整改方案编制,并完成整改。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已编制环境影响现状分析报告,根据分析报告结论,提出补强措施为备料工段增加“整体负压抽吸+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已建设完成并投用。 2.已编制异味整改分析报告,明确13项整改措施(其中5项为工程技术措施,其余均为管理措施),通过降低有组织排放浓度和减少无组织排放源、落实非正常工况管控措施等,已按照方案完成整改。 3.已完成噪声整改方案编制,对12个噪声产生源,逐一明确整改措施,通过安装降噪设施、建设隔噪墙和调整布料与收料时间等,已按照方案完成整改。 4.已实施污水生化处理项目,采用水解酸化(A/O)工艺,降低中污废水中的氨氮浓度,解决因废水氨氮浓度高、储存时间长而散发异味问题。增设初沉池覆膜密封装置,配套碱洗+生物滤池两级除臭系统,解决初沉池异味挥发问题。目前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调试完成,运行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