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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三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16日至9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28-33090825;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一号投资促进大厦五楼。


附件: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916


附件


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青神经开区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过程中,弱化污水处理、原料堆场等环节臭气治理措施,针对群众投诉长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2022年以来收到群众多次投诉。

整改实施主体

青神县

整改目标

强化环保措施,针对异味(噪声)长期投诉问题,编制整改方案,并按期推进整改。

整改时限

20254

整改措施

1.20251月底前,编制环境影响现状分析报告;20253月底前,根据分析报告结论,补强环保治理设施。

2.20251月底前,编制异味整改分析报告(含噪声),明确管理、工程技术措施,并完成整改。

3.20251月底前,完成包括锅炉并汽排气噪声、冷却塔风机噪声、空压站噪声等共12项噪声整改方案编制,并完成整改。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已编制环境影响现状分析报告,根据分析报告结论,提出补强措施为备料工段增加“整体负压抽吸+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已建设完成并投用。

2.已编制异味整改分析报告,明确13项整改措施其中5项为工程技术措施,其余均为管理措施,通过降低有组织排放浓度和减少无组织排放源、落实非正常工况管控措施等,已按照方案完成整改。

3.已完成噪声整改方案编制,对12个噪声产生源逐一明确整改措施,通过安装降噪设施、建设隔噪墙和调整布料与收料时间等,已按照方案完成整改。

4.已实施污水生化处理项目,采用水解酸化A/O工艺,降低中污废水中的氨氮浓度,解决因废水氨氮浓度高、储存时间长而散发异味问题。增设初沉池覆膜密封装置,配套碱洗+生物滤池两级除臭系统,解决初沉池异味挥发问题。目前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调试完成,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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