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BW〔2025〕137号)要求,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通过传承人自评、县(区)级文广旅行政部门初评、专家评审、市级评估等程序,确定了传承人市级评估意见。现将参加评估的17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意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至8月31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文广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
邮政编码:6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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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山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市级评估意见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8月27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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