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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ylbzj/2025-00032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医保局委托编制眉山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的比选公告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1家具有相当专业能力、有信誉且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机构编制眉山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眉山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

二、项目概况

从参保缴费、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财政补助各方面,对医保资源进行集成优化,不断提升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的供给能力。分项拟制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标准,建立较为完善的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程序条件,通过建立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有进有出”的竞争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动态、成熟稳定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调整机制,实现“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运行监督,建立资源配置质效评估制度,开展评估,对实施后的医药资源供需现状与规划目标的分离度进行量化分析,以评估结果修正配置参数,及时防范和化解试点中的各种风险。

三、项目要求

按照国省市相关要求,按时高质量提交眉山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医保规划编制相关经验,有显著成绩的优先考虑

7.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8.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费用要求

总费用不超过30万元,最终以实际中选价为准。

、比选文件要求

参加比选的公司应编制比选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详细报价单。

2.机构简介。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5.项目方案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6.资质能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各类资料材料一式5份,一起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外加盖单位鲜章。

、报名及比选安排

1.报名:

(1)时间:20256309:00—1500不接受电话报名

2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医疗保障2-11会议室(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556号,办公楼2楼2-11房间;联系人:郭金帝,联系电话:028—38687312)。

报名时请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

2.比选:

1时间:2025年6月30日15:00-18:00

2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11会议室。

3比选结果公示:经局党组会确认比选结果后在眉山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及政府官网上予以公示。

、比选信息:本比选以公告形式发布。



附件:眉山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项目

评分标准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620   


 

附件

眉山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标准

备注

报价

10分)

对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比选报价)×10×100%


项目理解

35分

一、项目分析(6分)

按照国家及省级开展定点医保资源配置规划工作思路,结合眉山实际,摸清全市医保资源供需底数,对资源配置进行分析测算,确定资源配置总量和结构需求,开展供需比对分析。

二、项目设计(6分)

项目研究思路、研究内容、项目开展所需资料清单、研究的具体步骤及方法。

三、方案思路(18分

本项目聚焦市域内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确定是否能够满足需求、是否存在资源缺口,重点针对资源与配置需求间的矛盾提出解决方向与思路,形成中长期和年度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区域配置总量和配置结构,探索建立符合地方实际、协同医保发展、可动态适配调整的医保资源配置标准和管理机制。

四、进度安排(5分)

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规划编制保障措施和编制进度保障措施以及编制项目开展详细计划。


资质能力

55分)

一、基本要求(14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3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分);

(二)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申请人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5分)。

人员资质(16分)

项目团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每人得1分,最多4分,不提供不得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每人得2分,最多12分,不提供不得分。

三、专业能力(25分)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供应商承担过国家或省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资源配置规划相关研究得7承担过国家医保局委托的关于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待遇保障政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集采、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经办管理等重大改革研究项目,每个经验得2分,最多16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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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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