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眉山高新区党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园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园区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整改落实落细。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按照台账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高效推进。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问题整改与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建章立制持久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三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督导检查问责。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激情担当、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有力有效的举措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已制定并印发《党工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执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已组织学习漏学、迟学的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应学尽学。
3.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理论性、实效性不高”的整改情况。已进一步明确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制定并印发园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强化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理论性、实效性。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党工委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的整改情况。已制定并印发《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及时在党工委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并结合园区具体实际进行安排部署。
6.关于“落实‘亩均论英雄’效果不佳”的整改情况。围绕绿色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池迭代材料两大主导产业持续招强引优,实施“腾笼换鸟”“清腾退”计划,积极将园区优势项目纳入下一轮评价范围,力争调整之后排名进入前1/3方阵。
7.关于“壮大培育主导产业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全力做好园区“1+3”重点企业服务工作,指导督促在建项目快建设、早投产,持续壮大主导产业。
8.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动能不足”的整改情况。高水平运营好眉山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全力做好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同步加强对重庆大学(眉山)技术转移中心工作考核,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
9.关于“推进低效产业转型升级乏力”的整改情况。积极引导传统企业转型,融入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持续推进低效产业转型升级。
10.关于“推动产业项目落地投产尚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加强对拟招引项目考察,坚持项目审查机制,全力保障新签约项目顺利落地投产。
11.关于“国土空间容量与发展供地之间矛盾突出”的整改情况。园区将续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开发区公告目录修订,为园区扩区调位做好准备。同时加大对园区破产企业土地收储法拍工作力度,着力化解国土空间容量与发展供地之间矛盾。
12.关于“污水处理能力已趋于饱和”的整改情况。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推进顺利。
13.关于“电力设施建设进度滞后”的整改情况。已完成110KV爱化线接入工作,高新区110KV开关站及线路建设投运工作,有序推进高新区220KV电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4.关于“推动化工园区可持续发展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正有序开展搬迁,同步加快总规、产规等报告编制,有序推进化工实训基地项目,积极对接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尽快取得安全风险等级D级批复。
15.关于“存在较大债务风险”的整改情况。紧盯守牢风险底线,做好企业税收入库和土地出让收入工作,加强下属国有公司市场化运作能力,着力化解债务风险。
16.关于“安全隐患排查监管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充分运用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平台,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7.关于“污染防治不够常态长效”的整改情况。已完成科工园片区综合整治,编制完成《东坡区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报告,加快园区现有企业B级绩效评审,要求新引进项目按照B级及以上绩效评级编制环评和建设。
18.关于“推进企业深度治理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常态开展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学习、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帮扶指导,强化受处罚企业日常监管。
19.关于“重点涉稳领域风险化解效果较差”的整改情况。已化解园区个别企业欠薪问题,后续将持续动态监测园区企业欠薪情况,并监督欠薪企业制定工资支付计划,强化对劳动法、工资支付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宣传,加快推进群众安置工作,减少矛盾产生。
20.关于“政务服务能力尚有差距”的整改情况。眉山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已正式投用,正在争取市级部门下放部分审批权限。
21.关于“主动靠前服务企业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完善园区领导、干部职工包保联系企业制度,确保真下沉,问题真解决,加大服务力度。
22.关于“重大项目供地保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已完成金象赛瑞D区年产30万吨氰氨项目国有土地出让,后续将持续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
23.关于“居住配套相对滞后”的整改情况。园区人才公寓项目已竣工验收,满足了万华、博雅、道弘等企业入驻需求,人才公寓二期正在开展规划设计工作。已重建完成工业邻里中心,解决园区约4000名建筑工人生活配套问题。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24.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的整改情况。园区已制定并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全面贯彻落实廉政谈话及廉政风险点制度。
25.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有差距”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加大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力度,高质量完成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26.关于“纪工委发挥‘探头’作用不充分”的整改情况。园区纪工委书记已配备到位,已调整3名正式干部到园区纪检监察内审室工作,后续将进一步强化主动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
27.关于“园区配套制度建设滞后”的整改情况。已制定并印发《党工委议事决策制度》《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43项制度。
28.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的整改情况。已要求严格发文审核把关,实行重要文稿双人唱校制度。
29.关于“上报数据与实际进度不符”的整改情况。已先后召开多次统计业务培训会,培训人次100人以上,传达学习统计相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持续提升相关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30.关于“食堂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园区下属国有公司已出台并执行最新食堂管理制度,明确了食材采购、人员管理、费用收支管理等内容,规范了食堂经费收支管理。
31.关于“执行公车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公车管理,单位接待、集体活动等通过租赁用车解决,已购买4台电动巡逻车,专门用于开展安全环保建设检查工作。
3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有偏差”的整改情况。已规范园区干部职工年休假请销假制度,执行工会会计制度。
3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已制定并印发《眉山高新区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将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展示中心展陈布展项目在财务入固,及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4.关于“监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违规设定最低限价”的整改情况。已组织招标工作人员学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完善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园区项目监理、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35.关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整改情况。已组织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招标文件进行学习,在后续项目招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履约担保办理时间,并严格执行
36.关于“招标代理费违规由中标人支付”的整改情况。已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取消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事前备案的通知》等招标领域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对后续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均严格按照要求由招标人支付。
37.关于“项目实施监管不严”的整改情况。园区已已制定并印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对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了制度宣讲,后续将严格监管项目实施。
38.关于“执行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园区已加强相关业务流程培训,在今后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报批报建手续。
39.关于“合同履约监管不严”的整改情况。已加强监理人员监管、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制度学习。
40.关于“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的整改情况。高新区展示中心已正式投用,用于园区招商引资展示、企业技术成果路演等,已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管理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后续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41.关于“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奖励政策不严”的整改情况。园区已核实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符合奖励条件,今后的工作将与东坡区政府保持工作沟通,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政策法规,避免财政资金损失。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42.关于“党工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园区已制定并印发《党工委会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工作调度例会制度》,厘清职能职责,明确审议权限。
43.关于“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有偏差”的整改情况。经核查,土方转运回填项目不存在超额补助情况,后续将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4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与园区发展需要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园区党工委已向市委组织部争取干部下派、挂职机会,1名化工专业背景事业人员正在公开考试招聘中,招聘到位后将有利于优化干部专业结构。
45.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党工委已研究并印发园区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地落实。
46.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督促各下属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
47.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已督促园区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基层党组织吸收预备党员和基层党组织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均经园区党工委会议审议。
48.关于“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指导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已强化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指导,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务工作者传帮带机制,目前园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49.关于“整改措施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园区已通过严格项目准入能耗审查,鼓励传统产业通过开展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大规模设备更新建设、绿色工厂创建及运营等工作,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入围工信部2024年产业园区推进新型工业化绿色发展类典型案例。
50.关于“整改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园区已对重点项目建立专班推进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定期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督查。
51.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针对园区破产企业重整问题,管委会已签订眉山高新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投资协议。针对园区承载空间严重不足问题,园区正在积极推进扩区调位工作。
52.关于“部分问题边改边犯”的整改情况。园区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园区党建工作要点并成为重要内容,做到与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每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并提交党工委会研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园区党工委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凝聚园区干部职工激情担当的合力,以国家高新区创建为目标,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为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贡献高新力量。
(二)强化标本兼治,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到位。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持分类施策,对正在整改的事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对长期坚持的事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质量。
(三)运用巡察成果,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立足长远,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183651;邮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园东路10号;电子邮箱:631755679@qq.com。
中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