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1名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被公告注销的从业资格证自行作废,公告时间7天。
特此公告
附件:从业资格证注销名单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1日
从业资格证注销名单
序号
身份证号
姓名
注销原因
发证机关
从业资格证类别
1
511122********9025
吴*梅
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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