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锦江镇天宫村3组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预征收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
锦江镇天宫村3组,合计0.2359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将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3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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