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2015〕886号)要求,现将青衣江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从基础管理、原水安全、水质管理、水厂运行与管理、管网运行与管理、二次供水管理、安全管理以及供水服务等八个方面的评估情况(得分93.5分)、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合格意见和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上报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电话:028-38172306。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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