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省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医保经办机构初审,市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2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医疗机构类别
医疗机构等级
1
仁寿九安精神病医院
仁寿县普宁街道叶桥街1号附82号
精神病医院
二级
2
仁寿圣惠肾病医院
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南段452-458号
肾病医院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公示期内全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028-38687339反映建议意见。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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