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自2020年实施新开办企业首次刻制印章免费服务以来,得到广大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根据上级政策及市场主体需求变化,经研究,决定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减少印章数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目前已全面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通过系统直接加盖电子印章,决定停止“发票专用章”免费刻制服务,保留“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和财务专用章”3枚印章。印章材质为光敏印章或回墨翻转印章。新开办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刻制或选择性刻制。
二、调整印章刻制费用
在综合考虑当前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印章企业代表意见,将每枚印章价格定为80元,3枚印章合计240元。刻制印章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及时解决。
三、工作要求
新开办企业首次刻制印章免费服务申请流程、刻制印章、印章印取、费用结算等具体措施,仍然按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眉山市新开办企业首次刻制印章免费服务实施方案》(眉政管〔2020〕11号)执行。对自愿申请新纳入本地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企业,只要符合当地公安部门备案条件的,各地财政、公安、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共同加强监测评估和日常管理,确保印章刻制规范,印章质量符合国家管理要求。
此政策调整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