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2023年11月印发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第6.5项要求,为提升眉山甘眉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规范园区内车辆、人员和货物管理,保障园区各项生产秩序平稳和安全运行,结合眉山甘眉化工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园区拟实施封闭化管理。经与公安、交警、交通、综治、司法等部门充分沟通,草拟了《眉山甘眉化工园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期间,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交意见: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意见;
二、电话反映,拨打(028-38569866)反映您的意见;
三、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739097380@qq.com;
四、信件送达,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区工业环线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寄出日期为准)。
附件:《眉山甘眉化工园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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