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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scglj/2025-00018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5-0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措施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局主要领导挂帅梳理职责任务、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问题,逐项明确落实举措,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年度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同落实。

二、强化质量监督,严把市场准入关

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产品纳入年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印发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加大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全市抽查车用汽(柴)油168批次,合格率99%;抽查铅蓄电池、车用润滑油、车用尿素、商品煤25批次,合格率96%。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立案查处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案件2件。

三、开展排查整治,守好车辆检测关

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加大检查频次,整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车检机构主动查摆整改检验不规范、执行标准不到位、质控体系运行不畅等问题134项。有5家机构还分别对自查发现的检验中存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过程中发动机转速恒值、驻车制动漏检、检验报告基本信息不准确、曲线异常等问题的11辆车实施了召回重检。今年以来共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82家次,责令限期改正19家,立案查处7起。移送公安、生态环境部门相关涉嫌违法线索10条,涉及机构4家。

四、强化机构监管,严控环境检测关

部署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环境监测机构4家,同时明确对未抽查到的环境监测机构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开展全覆盖检查。落实省局年度能力验证考核要求,督促具备水质化学成分(氨、氮)等能力的机构主动联系承办实验室参加考核,督促机构技术人员主动参加全省授权签字人能力验证考核,协同市生态环境局备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大比武活动,促进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今年以来,共组织检查环境监测机构10家次,责令限期改正1家。对环境监测中心站、污水处理厂等企事业单位涉及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开展检定,共检定酸度计、电子天平和可见分光光度计等计量器具59台(件)。

五、强化标准引领,保护生态环境

指导眉山市畜牧站积极参与《规模猪场臭气减控技术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推动DB5114/T 58-2023 《规模猪场臭气减控技术规范》眉山市地方标准提档升级,向全省推广眉山市环境治理技术和工作经验;指导眉山市气象局起草制定《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服务规范》市级地方标准,目前该标准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为遏制餐饮浪费,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指导丹棱餐饮协会制定《商业餐饮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指导眉山川菜联盟制定《餐饮业制止浪费工作指南》团体标准。目前上述两项团体标准均已完成标准初稿,进入行业征求意见阶段。

六、强化监管服务,促进节能降耗

认真贯彻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相继印发《关于持续做好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锅炉监管工作的提示函》等文件,督促锅炉使用单位落实节能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市局牵头每年分2次集中组织开展能效测试,全年已完成56台锅炉能效测试,已全部取得合格报告;推动存量锅炉节能环保更新改造,积极为锅炉低氮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已完成42台锅炉低氮改造。全年未受理35t/h及以下燃煤锅炉、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禁止新建的锅炉以及未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锅炉开工告知、使用登记、监督检验。

七、打击非法交易,保护野生动物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精神,配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检查农贸市场 、商场超市、餐饮店等经营场所645个。依托“眉山市网络市场监测平台”,对辖区内网站、网店开展专项监测,加强网上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监管,目前暂未发现野生动物网上违法交易行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部署,重点对“买、卖、食”三个环节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辖区实现长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目标。检查农贸市场31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80余人次,检查市场、餐饮店、水产店和渔具经营门市1200余次,发现问题12处,整改12处,立案1件,没收违法所得360元,罚款2000元。

八、加强信用监管,推进信息共享

全面归集涉企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公示;推进信用惩戒工作,加强对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的管理和运用;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印发《眉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自动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强化重点监管,治理塑料污染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以商场、超市、药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行业等场所为重点区域,检查塑料制品销售单位260家,其中塑料购物袋(含垃圾袋)207家、农膜53家,抽检塑料制品13批次,合格13批次。

十、强化宣传引导,制止餐饮浪费

结合食品安全培训、现场监督检查、许可办证等环节,对经营者开展餐厨垃圾管理培训,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按要求处置餐厨废弃物。做到分类放置餐厨废弃物并及时清理,索取并留存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与其签订收运合同。督促指导经营者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指导餐饮单位推广“小份菜”“半份菜”、主动提供打包服务等。对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开展集中约谈,督促平台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管理,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帮助消费者精准判断浪费的边界。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500余家次,其中提供宴席服务餐饮单位430家次,入网餐饮单位3686家次。

十一、强化药品监管,严查过期药品

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过期失效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健全过期失效药品管理制度,实行药品效期预警和超期停售,确保过期失效药品处置可追溯。同时要求各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加强对门店过期失效药品处置的管理,必要时可定期收集门店的过期失效药品进行集中处置。紧盯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391家次,未发现有过期失效药品被误用、流入非法渠道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情况发生。

十二、强化双随机抽查,保护空气环境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2024版)》要求开展干洗、广告业检查。结合有关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发现的具体线索,通过平台信息共享,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对从事喷绘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反复进行宣传,要求其减少生产喷绘广告等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广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共检查广告经营单位233家(次),其中有喷绘广告业务的有32家,已逐一进行了宣传。

十三、强化标识监管,打击虚标行为

切实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管理,印发《能效水效标识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围绕国家实施能效、水效标识管理的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坐便器等重点产品销售单位,随机抽取电器商场、建材卖场、卫浴专售店等21家单位家开展能效、水效标识专项检查。检查产品260台件,未发现冒用能效、水效标识和利用标识进行虚假宣传行为。

十四、强化危废监管,防范环境污染

认真落实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要求,及时将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到各检验检测机构,将实验室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列入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内容,督促各实验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废弃物处理等程序文件,强化对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及时在“无废四川”申报,定期交付有资质的环保公司集中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调度督察、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谱写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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