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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wj/2025-00007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25-0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关于公开征选眉山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2025年参与主体的公告

为接续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现将眉山市公开征选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参与主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选主体范围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二)除蓄电池外的车架、电机等其他部件(以下简称其他部件)回收主体;

(三)废锂离子蓄电池、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

二、征选时间范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执行结束止。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参与主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承诺书(附件2、3)。

四、审核流程

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相关主管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认真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并对口报送市级相关部门。市商务局分批次汇总经确认符合参与主体条件的名单,并对外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2025年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名单。

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由商务部门审核确认;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由经信部门审核审核确认;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确认;其他部件回收主体由商务部门审核确认。

五、参与主体条件

(一)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严格的进货质量管理体系和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能够配套实施宣传推广和促销优惠措施;

4.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及时、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收旧、暂存和移交工作,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销售发票;

5.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暂存区域;

6.能按照《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台帐》(见附件4)要求,规范、清晰、完整和及时记录的以旧换新工作台帐(含新车销售、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回收及移交等情况),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7.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先涨价后打折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二)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部件回收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与销售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及时、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回收工作;

3.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转运和贮存条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做好废铅蓄电池、废锂离子蓄电池或其他部件的回收、拆解和处理工作;

4.能够规范、清晰、完整和及时记录以旧换新工作台账(含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回收及处置等情况),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5.在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中无相关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承诺不参与骗补、违规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另外,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还应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还应符合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明确的相关条件和标准;其他部件回收主体还应为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主体。

六、咨询电话

眉山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28-33090952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28-33090834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咨询电话:028-38113002

眉山天府新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28-35050608;

东坡区商务博览局咨询电话:028-38029960;

彭山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28-37621842;

仁寿县商务局咨询电话:028-36212590;

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咨询电话:028-37405497;

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28-37202106;

青神县商务局咨询电话:028-38811909。


附件:1.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参与主体申请表

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主体承诺书

4.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台帐






附件1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参与主体申请表


市场主体法人(签字):         填报日期:2025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营业面积

(㎡)


2024年销售额

(产值)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注:本表由市场主体填写

附件2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我单位作为销售企业/门店,自愿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经批准后,承担相应的换新等任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销售资质。

2.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3.保证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价格,不高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本单位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搞先涨价再补贴,接受消费者监督。

4.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5.保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我单位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

6.妥善临时性保管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不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及时交回收企业清运,做到“一日一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期间,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7.接受有关监督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门店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门店(盖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2025年     
















附件3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主体承诺书


我单位作为回收企业,自愿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经批准后,承担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任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回收资质。

2.按照公允原则回收消费者交售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保证价格公平、不操纵市场,不串通压价。

3.妥善处理报废旧车,及时到销售门店接收、清运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报废车辆,完善交接登记手续,其蓄电池应做到“一日一清”,确保安全。

4.保证对回收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专业处置,不非法拆解处理。

5.保证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车架、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我单位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6.接受资质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25年     
















附件4

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台帐

销售主体(门店):



所在市州(县市区):




填报日期:       

序号

申请单号

消费者     姓名

身份证号

新车销售信息

旧车信息

回收信息

备注

品牌型号

车架号码

销售时间

发票号码

车架号

电池类型

电池数量

回收时间

回收主体名称

车架数量

电池种类及数量

回收时间

签收人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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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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