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2024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见附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须于2025年2月14日上午7:30前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集合(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71-16号)。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95955
附件: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