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成果纠偏的通知》(川水函〔2024〕686号)《眉山市水利局关于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成果纠偏的通知》(眉水函〔2024〕86号)等规定要求,经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龙水河、龙溪河、双桥儿河、中农小清河、过路堰河、赵家河(紫罩林河)、石沙沟河、两河口河、五通桥儿河、北斗镇河、解家湾河眉山片区管理范围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按河流行政区划和眉山市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11条河流眉山片区管理范围划界河段。
此次划界河段为四川天府新区眉山龙水河、龙溪河、双桥儿河、中农小清河、过路堰河、赵家河(紫罩林河)、石沙沟河、两河口河、五通桥儿河、北斗镇河、解家湾河,本次河道划界范围依次为:龙水河起点千丘田(东经104°07′41.45″,北纬30°13′57.67″)至麻柳沟(东经104°09′01.36″,北纬30°13′34.94″)河段。划界河道长度2.56Km。
龙溪河起点回龙庵(东经103°53′34.73″,北纬30°20′07.08″)至夏家滩(东经103°52′51.38″,北纬30°18′37.92″)河段。划界河道长度4.79Km。
双桥儿河起点龙凤桥(东经104°19′52.65″,北纬30°06′48.51″)至龙压路(东经104°19′36.88″,北纬30°05′42.88″)河段。划界河道长度3.13Km。
中农小清河起点六角丘(东经104°24′41.27″,北纬29°55′42.39″)至小河咀(东经104°28′25.35″,北纬29°59′36.49″)河段。划界河道长度17.35Km。
过路堰河起点周家湾(东经104°24′19.58″,北纬30°06′14.26″)至板板堰(东经104°22′54.58″,北纬30°04′39.17″)河段。划界河道长度5.63Km。
赵家河起点辜家湾(东经104°26′39.37″,北纬30°05′33.27″)至两河口(东经104°26′53.69″,北纬30°03′59.42″)河段。划界河道长度4.56Km。
石沙沟河起点浸水湾(东经104°27′54.32″,北纬30°05′01.86″)至两河口(东经104°27′00.86″,北纬30°04′00.05″)河段。划界河道长度3.25Km。
两河口河起点鞠家沟(东经104°27′36.47″,北纬30°03′57.64″)至两河口(东经104°26′52.28″,北纬30°03′58.44″)河段。划界河道长度1.54Km。
五通桥儿河起点油坊湾(东经104°17′14.40″,北纬30°05′29.96″)至龙马镇(东经104°18′26.48″,北纬30°05′50.44″)河段。划界河道长度3.26Km。
北斗镇河起点大湾(东经104°24′44.38″,北纬29°59′10.41″)至北金路(东经104°26′25.32″,北纬30°00′00.27″)河段。划界河道长度5.26Km。
解家湾河起点骆家湾(东经104°28′36.94″,北纬30°05′10.99″)至浸水湾(东经104°27′54.32″,北纬30°05′01.86″)河段。划界河道长度1.41Km。
二、本次划界河段眉山片区段管理范围划定
(一)本次划界河段多数河段一侧为平坝、一侧为山地,或两侧为平坝。本次划界河段内,两岸为成熟耕地、果园,多数河段符合平原型河道特点,局部(少数)河道符合山区性河道特点。本次划界河段除大部分为没有规划的自然河岸,对于河岸线高程低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无堤防河道,则河岸线向外一定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在0.5米至8米范围取用)确定管理范围,对于河岸线高程高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无堤防河道,则以设计洪水位确定管理范围。
(二)本次河道划界河段有部分堤防,对于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段,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对于未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段,则按自然河道进行划界确定管理范围。
三、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四、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