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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jj/2024-00256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1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彭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考核情况的公示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2015〕886号)要求,2024125日,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发改、水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从基础管理、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管理、水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七个方面对彭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考核,考核得分93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电话:028-38172306。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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