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各相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各参与处置活动(含产生、运输、处置)的相关单位,应在获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相应核准后,方可开展处置活动。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提交核准资料,及时办理相关核准。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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