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和有效衔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经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9月5日至9月7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按规定将相关企业报商务厅备案。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眉山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联系电话:028-33090953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1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10楼
附件:1.眉山市家电以旧换新新增销售企业名单
2.眉山市家电以旧换新新增回收企业名单
眉山市商务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