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正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sylbzj/2024-00173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4-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视频拍摄项目比选公告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1家有实力、有信誉、有经验的公司拍摄我市医保视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眉山市医保视频拍摄项目

二、项目概况

立足眉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际,拍摄医保基金监管视频。做好总体方案策划,包括撰写文字脚本、拍摄方案、视频拍摄、视频剪辑制作等。

三、视频拍摄制作要求

1. 摄制:机位、方式不限,视频为高清(1920*1080)分辨率以上,音频清晰无杂音。

2. 布光:布光均匀,避免过曝、偏光、逆光、低光等。

3. 编辑:视频上下不要有黑边遮幅、不要有挂角水印;避免画面构图单一,辅助素材要有内景、外景、相关视频资料及图片,移动画面要保证镜头稳定。

4. 字幕:视频开头画面出现宣传视频的名称、单位名称;解说词以及同期声须上字幕,位置居中,字体大小和阴影程度适度。

5. 成品:同时交付工程文件、素材及两种成片格式:①mov(1080/50i/50Mbps);②mp4(1080/25p/8Mbps)。

6. 时长:原则上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

7. 鼓励大胆探索新路径、尝试新办法,防止模式化、套路化,接受我局的修改意见、建议。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拍摄政府部门宣传视频的相关经验,有显著成绩的优先考虑;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7.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费用要求

根据询价情况确定该宣传片的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

六、比选文件要求

参加比选的公司应编制比选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项目方案,包含详细报价单。

2. 企业简介。

3.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之前制作的相关视频样片1个。

6. 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7.各类证明资料(自行根据《评分标准》提供,一式5份,与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起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外加盖单位鲜章)。

七、报名及比选安排

1.报名:

(1)时间:2024年 9 月2日 18:00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地点:眉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宣教科办公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556号,办公楼2楼2-5B;联系人:张腾,联系电话:13668189840)。

2.比选:

(1)递交比选文件:2024年9月3日上午09:00-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1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2)现场比选:10:00-12:00。

(3)比选结果公示:经局党组会确认比选结果后在眉山市政府门户网以及“眉山智慧医保”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八、比选信息:本比选以公告形式发布。

附件:评分标准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标准

备注


1

项目人员

(15分)

对评选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进行评比:

1、参与项目专职人员数量超过5人的得15分,3-5人的得10分,3人以下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团队人员名单表



2

项目经验

(25分)

对比选申请人中标总业绩进行评比:

1.主导参与摄制各级政府部门宣传片、各会节宣传片、各会议汇报片,每拍摄1部市级及以上的专题片得5分,每拍摄1部县级及以上的专题片得3分,每拍摄1部其他小型专题片得2分,封顶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2.所拍摄的视频在央级宣传平台发布的每部得5分,在省级宣传平台发布的每部得3分,在市级宣传平台发布得2分,封顶得5分。

以最高得分为准,不重复得分




3

项目方案

(60分)

1.根据方案及服务承诺的可操作性、全面性、合理性、创新性等情况进行评审,优得50分,良40分,一般30分,没有不得分;

2、对比选申请人的内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制度进行评比:最优的10分,较优的5分,一般的2分,没有不得分。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