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烧结砖瓦企业(项目)产能清单的公示
根据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烧结砖瓦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222号)有关要求,现将全市烧结砖瓦企业(项目)产能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的任何一种向我们反馈意见建议:
1.直接与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内审科联系,联系电话:028-38111303,028-38168754。
2.直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内审科写信,通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发展大厦B座440(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收);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5楼(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内审科收)。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7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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