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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hbj/2024-00505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8-01
2023年眉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3年,眉山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上持续发力,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

一、水环境

(一)地表水

2023年,眉山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优良(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18个监测断面中,II类水质的断面7个,占38.9%;III类水质的断面11个,占61.1%;无IV类、V类、劣V类水质断面。

岷江干流(眉山段)水质为优,除董坝子断面水质为III类外,其余4个断面水质类别均为II类。青衣江干流(眉山段)水质为优,水质类别为II类。思蒙河水质为良好,丹东交界、东青交界和思蒙河口3个断面水质类别均为III类。体(醴)泉河水质为良好,水质类别为III类。毛河水质为良好,水质类别为III类。金牛河水质为良好,水质类别为III类。越溪河水质为良好,水质类别为III类。球溪河水质为良好,水质类别为III类。东风渠水质为优,水质类别为II类。周公河水质为优,水质类别为II类。

(二)饮用水

1.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2023年,黑龙滩水库、青衣江亭子山两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均为II类,断面达标率为100%,水质稳定。

2.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2023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彭山区龚家堰水库、仁寿县黑龙滩水库、青神县复兴水库和洪雅县总岗山水库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III类,断面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稳定。

3.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2023年,眉山市共监测1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8个地表水型、4个地下水型,断面达标率为100%,水质稳定。

二、大气环境

(一)环境空气

1.细颗粒物(PM2.5)。2023年,眉山市细颗粒物年均值为38.4微克/立方米;区县分别为:东坡区38.4微克/立方米、彭山区32.5微克/立方米、仁寿县34.4微克/立方米、洪雅县28.1微克/立方米、丹棱县32.3微克/立方米、青神县34.5微克/立方米。

2.可吸入颗粒物(PM10)。2023年,眉山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57.8微克/立方米;区县分别为:东坡区57.8微克/立方米、彭山区48.1微克/立方米、仁寿县54.6微克/立方米、洪雅县46.3微克/立方米、丹棱县52.2微克/立方米、青神县53.3微克/立方米。

3.臭氧(O3)。2023年,眉山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61微克/立方米;区县分别为:东坡区161微克/立方米、彭山区170.6微克/立方米、仁寿县156微克/立方米、洪雅县135.6微克/立方米、丹棱县146微克/立方米、青神县147.6微克/立方米。

4.二氧化硫(SO2)。2023年,眉山市二氧化硫年均值为8.9微克/立方米;区县分别为:东坡区8.9微克/立方米、彭山区7.3微克/立方米、仁寿县8.1微克/立方米、洪雅县4.8微克/立方米、丹棱县5.6微克/立方米、青神县4.9微克/立方米。

5.二氧化氮(NO2)。2023年,眉山市二氧化氮年均值为31.9微克/立方米;区县分别为:东坡区31.9微克/立方米、彭山区29.7微克/立方米、仁寿县21.5微克/立方米、洪雅县19.3微克/立方米、丹棱县28微克/立方米、青神县22.2微克/立方米。

6.一氧化碳(CO)。2023年,眉山市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区县分别为:东坡区1.0毫克/立方米、彭山区1.1毫克/立方米、仁寿县0.8毫克/立方米、洪雅县1.0毫克/立方米、丹棱县1.0毫克/立方米、青神县1.1毫克/立方米。

(二)大气降水

2023年,眉山市降水pH值在6.0~6.5之间,pH年均值为6.3。与2022年相比,降水pH年均值下降0.1,降水酸度基本持平。降水主要集中在4月至5月、7月至9月,9月降水量最大,其次为8月。2016—2023年,眉山市降水酸雨发生频率为零,为非酸雨区。降水pH值无明显变化。

三、声环境

(一)城市区域声环境。2023年,眉山市城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3.5分贝。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2023年,眉山市昼间道路交通平均等效声级为66.7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7分贝。

(三)功能区声环境。2023年,眉山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84.4%。

四、辐射环境质量

2023年,眉山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固定点位环境中连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年均值、γ辐射累积剂量年均值均为正常水平;固定点位气溶胶、沉降物、空气、饮用水水源地、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值水平,数据波动在日常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动浓度未见异常;固定点位射频电磁场辐射和工频电场辐射均远低于《电磁辐射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相应频率范围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五、生态环境

2023年,眉山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65.33,生态质量级别为二类。区县生态质量指数分别为:东坡区54.64、彭山区56.41、仁寿县64.01、洪雅县76.41、丹棱县64.97、青神县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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