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15281号
龚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大悦路1号加州智慧城(森林硅谷)一期1幢2单元8层4号
依据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23)川0108执11342号之三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6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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