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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wjw/2024-00220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4-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受理彭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整体搬迁变更执业地址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现对彭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申请整体搬迁变更医疗机构执业地址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名称:彭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二、类别:专科医院。

三、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门诊)、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协议)、医学影像科。

四、拟变更地址:地址由“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红星社区10组”变更为“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易埝村3组”。

五、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

以上内容同步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政法科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2838195260,邮箱:9172883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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